桃園市府有環保局的公務員,長期違規濫用公務車,進行私人活動,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但環保局強調,該名環境稽查大隊王副大隊長,已經主動申請繳回相關費用17萬,絕不徇私,會依法辦理。
曝光的畫面可以看到,明明是周末假日,王副大隊長卻放著車庫裡的私家車不開,反而開著環保局公務車,進行私人活動、趴趴走,或接送家人,公務車依法要停放在指定停車場所,非上班日或例假日,也必須依程序派車,並檢附相關證明。
桃園市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長表示,「王員肩負防疫小組大隊大隊長跟機關防疫長的角色,常常需要緊急處理相關的防疫小組勤務,執勤不分平假日,經過機關同意可以免同意調派,並自行保管,因為他之前自覺公務車輛上使用有一些爭議,所以已經主動申請繳回相關費用。」
王員已經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而目前王員已主動申請,繳回從2020年2月起,包括車輛油料費、通行費等17萬元,但桃園市環保局也強調,一切會依法辦理,絕不徇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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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民視新聞網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2712P14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