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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件「微解封」  台中停業場所未恢復營業者減免稅 

有條件「微解封」  台中停業場所未恢復營業者減免稅
有條件「微解封」 台中停業場所未恢復營業者減免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國內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726日,其中部分娛樂場所予以適度鬆綁,自13日起有條件「微解封」,然而因應防疫需求,仍有部分場所配合防疫尚未解封,對於未能恢復營業者,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持續主動協助減免稅。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針對三級警戒延長期間有條件開放營業的娛樂業者,市府主動派員勘查營業情形,如業者有營業規模、娛樂設備數量調整,或因場所清消等原因仍暫停營業者,主動協助申辦調整查定娛樂稅額或停業事宜。另對於警戒期間仍須繼續停業查定課徵娛樂業者,如歌廳、舞廳、MTVKTV、電子遊戲場及自助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等,將持續主動停徵娛樂稅至726日。 

地稅局說明,微解封後仍須關閉各類場所房屋,可繼續適用負擔較低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市府將積極協助其他自主停業、營業面積縮減或禁止內用的餐飲、旅館或賣場等業者減稅。 

地稅提醒,防疫期間為避免群聚接觸,減少染疫風險,可多加利用地稅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  )或行動應用程式(APP)「中稅e把照」申辦相關稅務事項。如仍有疑問,可撥打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22585000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服務。(7/16*8)* 地方稅務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聯絡電話:0800-000321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21-07-16
  • 點閱次數: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