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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示警 預售契約藏陷阱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日前公布111年度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專案查核結果,在全國50項建案預售屋買賣契約,發現18份契約、共55項次違反規定,情節包含交屋保留款額數不足、驗收次數僅限1次、面積誤差不找補、違約金計算機處錯誤等態樣。消保處提醒民眾,若遇契約內容不合規定,應請建商改正或拒絕簽約,並可向主管機關檢舉。

消保處日前召開記者會表示,查核全國50項建案預售屋買賣契約,全部750個查核項次中,共有55項次不符合規定,整體不合格率為7.3%。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對於不合規定的建案,將要求各地方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裁處,每案可處新臺幣630萬元罰鍰。

內政部地政司專門委員陳啟明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務必須斟酌財力理性判斷,避免衝動簽約,簽約前可先上實價登錄網站確認建案契約備查狀況,逐點核對契約內容是否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相同,以維自身權益。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政風室關心您

 

文章摘自:YAHOO新聞

https://tw.news.yahoo.com/%E6%B6%88%E4%BF%9D%E8%99%95%E7%A4%BA%E8%AD%A6-%E9%A0%90%E5%94%AE%E5%A5%91%E7%B4%84%E8%97%8F%E9%99%B7%E9%98%B1-160000837.html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08
  • 發布日期: 2024-01-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點閱次數: 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