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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訂房,價金應以書面說清楚

消保112.4
消保112.4

周姓消費者一家四口22小,於今年228連假入住嘉義阿里山英迪格酒店,3天兩夜含早晚餐,退房時總共被收取69,000元,質疑「飯店住房資訊不公開,損害消費者權益」。英迪格酒店解釋,國際飯店房價原本就有「浮動價格」機制,在不同的時間,會隨著住房率的高低而產生浮動性房價。

消基會指出,依據「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二條:「住宿期間、所需客房房型、數量、訂房者或住房者姓名及連絡方式。」、第三條:「房價總金額(含稅金及服務費)、付款方式、房價所含之商品(服務)及提供之設施設備。」均應事先白紙黑字明白標示出來,並應簽訂契約,才是完整簽約程序;即便是浮動房價,亦應於訂房時於契約中明白標示確定價格,才符合上述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政風室關心您

 

文章摘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https://www.consumers.org.tw/product-detail-3383399.html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08
  • 發布日期: 2024-01-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點閱次數: 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