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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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職務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20日起至114年7月30日止(或僱用原因消滅)。 (二)僱用報酬:依約僱人員3等220薪點支薪 (月薪新臺幣$29,700元整)。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另行通知。 (四)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正取人員將由本處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未獲錄取人員,恕不通知,所報資料亦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者,請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甄選完畢後郵寄。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