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車借用已全面使用電腦線上申請,提昇行政效率。
二、公務車之維修,每年均辦理公開招標並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以保障維修品質及效率。
三、公務車輛由管理單位統一調派,為免公務車使用浮濫並提高用車效益,本處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車輛管理使用要點」規定,經主管核可始得派用。
四、為提升駕駛人員素質,本處依照「車輛管理手冊」規定,落實定期辦理駕駛人員教育訓練,以充實駕駛人員車輛修護、交通法令等專業職能等。
五、落實節能減碳政策,公務車輛在一定場所停車等候,引擎持續運轉不得逾三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