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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供應契約進行比價作業,不同項次間均符合機關需求,但決標單價不同應如何進行比價?

依據「臺中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採購作業要點」第11點規定,不同項次相近規格之品項皆符合機關需求,且皆於預算內得支付時,仍可進行比價,比價方式可採折數最低者擇定為下訂廠商。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22
  • 發布日期: 2024-01-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點閱次數: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