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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廠商印模單是否為審標之必要審查文件?

有關廠商印模單之檢附,依工程會89年3月17日工程企字第89007258號函說明二、(一),載明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已取消公司印鑑登記制度及工程會89年6月1日工程企字第89013137號函說明五,載明採購法並無關於投標廠商印鑑證明之規定,故招標文件列有「印模單」及「加蓋與印鑑印文相符之印章」之規定,應予刪除。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22
  • 發布日期: 2024-01-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點閱次數: 1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