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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市府報廢之物品如何處理,可否轉送市民?

本處堪用報廢品優先撥予各機關學校,無法再使用或無法滿足業務需求或搭配新技術使用,經核准報廢之廢品應優先公開刊載於「臺北惜物網」進行網路拍賣,經2次流標後則可改以公開標售,售得價金解繳入市庫。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2
  • 發布日期: 2024-04-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點閱次數: 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