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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應用申請案件准駁期限為何?

本處受理申請後,會先審核案件是否符合規定,如有不合規定或資料不全者,將通知申請人於7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無可補正者,將駁回申請;最遲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准駁結果。如有補正資料者,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8-13
  • 發布日期: 2020-08-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點閱次數: 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