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事警察局統計,今年假冒公務機關詐騙,財損金額為9千8百多萬元,較去年同期增加1千2百多萬(+13.95%),在全部詐騙案件排名第三;分析被害人年齡,60歲以上占全部被害人逾五成,年長者族群及退休人員為這類詐騙高發族群。
台南市70歲吳姓退休人員,在住家接獲自稱郵局電話,卻沒有顯示來電,對方聲稱被害人健保卡遭盜用要辦理郵局開戶,目前已經轉給警察處理。不久電話由假冒台北市警局偵二隊警官轉接,警官聲稱吳涉及洗錢,又將電話轉接給佯裝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假檢察官告訴吳男,已寄送3次傳票通知到案說明,但吳都沒有出現,現在法院要暫時監管吳的存款,並告知吳基於偵查不公開不得告知他人,吳從銀行帳戶提領多次現金交付車手,事後吳覺得有異報警處理,損失上百萬元。
刑事局為防範犯罪,訂定「警察機關獎勵民眾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實施要點」,民眾提供嫌犯姓名、住址及犯罪直接證據,因而偵破重大刑案,最高發給獎金10萬元。
另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鼓勵民眾勇於檢舉金融違法案件,近期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提高檢舉獎金核發標準,每件檢舉獎金最高400萬元,是修正前的10倍,民眾發現疑似詐欺集團成員或據點,可向警方檢舉,協助警方打擊詐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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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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