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自4月10日啟動投資詐騙廣告通報機制,統計至今年6月2日止,金管會以及證券周邊單位通報Google以及Meta投資詐騙廣告,合計通報數達2,856件,下架件數2,370件。
其中Google通報200件、下架44件,下架占整體通報數僅22%。Meta通報2,656件、下架2,326件,下架率達88%,依舊遠高於Google。
除了兩大平台加入投資詐騙廣告快速通報機制,是否會再加入其他平台業者?金管會強調,依照投信投顧法第70條之1,現階段網路平台都符合法令定義,只是考量Google以及Meta為最大的兩大平台業者,因此才進一步建立通報機制,以利可以處理更多違規投資廣告。
金管會強調,今年6月,將再邀集兩大平台業者,針對投信投顧法增訂第70條之1公布實施後的相關執行方式及細節,進一步做成問答題放在網路,提供更多中小型網路平台業者參考。
立法院5月底三讀通過,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攸關杜絕網路投資詐騙的「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70條之1及第113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包括增訂未來社群網路平台等網路傳播媒體業者,如果沒有在通知期限內下架詐騙廣告,司法警察機關可處以罰鍰12萬至60萬元,且可以連續裁罰,加重二到五倍,最高可罰300萬元,罰到下架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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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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