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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演講、座談、研習、評審(選)等活動、兼職或財務處理等處理程序

行政院為使所屬公務員執行職務,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並提升政府之清廉形象,特訂定本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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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18
  • 發布日期: 2022-08-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點閱次數: 4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