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常見問答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小額採購是否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品或服務?

本處小額採購依據「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之規定,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之物品,以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義務採購單位須達當年度採購前述辦法第3條所定物品及服務金額達5%之法定比率。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9-27
  • 發布日期: 2024-09-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點閱次數: 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