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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公布欄張貼事項及對象為何?

一、本府電子公布欄張貼事項:
(一)發文通報週知或須要收文機關轉發之傳閱性公文或附件。
(二)機關、團體首長到任就職,地址遷移、電話變動,與年度發文代字號,及其他一般性通報週知公文。
(三)其他一般公告、通知、通函或函轉已公(發)布之法規命令等屬週知性質事項之公文。
(四)屬於機關內部通報性質之公文。
(五)緊急公務通報作業之公文。
(六)全國電子公布欄下載之公文,為通報週知之傳閱性公文者。
二、登載電子公布欄之受文者僅限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受文對象為民眾(公司行號)者須以紙本另為行文。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22
  • 發布日期: 2018-05-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 點閱次數: 5311